4、3、6齒輪減速器及齒形聯軸器的檢驗4、3、6、1減速器地腳螺栓、殼體、連接螺栓應緊固。機械運轉正常不應漏油,不應有異常聲響、振動和發熱現象,油量要適中。
4、3、6、2齒輪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報廢:
A、裂紋B、斷齒C、齒面點蝕損壞面積達嚙合面的30%,且深度達齒厚的10%
D、傳動齒輪齒厚磨損量,超過下表規定,應報廢:
4、3、7軸和軸承的檢驗
4、3、7、1軸不得有裂紋、軸鍵松脫等缺陷。傳動軸的彎曲每米長不應超過0.5mm;傳動軸磨損量不應超過原直徑3%;聯軸器軸的振擺量不應超過0.3mm.
4、3、7、2軸承(包括回轉支承)內外圈、滾動體不應有變形、裂紋、滾道剝落等損壞。
4、3、7、3滑動軸承軸瓦不應發生嚴重磨損。
4、3、7、4軸承應處于良好的潤滑狀態,不應發熱和燒結,不應有明顯的振動,不應產生異常聲響。
4、4液壓系統和元件的安全檢驗
4、4、1液壓系統應有防止過載的安全裝置。采用溢流閥防止過載時,溢流閥的調定壓力不得大于系統額定工作壓力的110%。
4、4、2在各種工況下正常工作時,液壓泵運行在額定轉速下,液壓系統的各工作回路的實際工作壓力值,不得大于液壓泵的額定工作壓力。
4、4、3空載時,液壓泵在額定轉速(流量)下,各液壓回路中平衡閥的控制壓力為:
A、起升液壓回路不大于6.0MPa;
B、變幅液壓回路不大于5.0MPa;
C、伸縮液壓回路,在通過流量為額定流量的1/3時,控制壓力不大于4.0MPa.4、4、4平衡閥與被控元件之間必須采用剛性連接,且間距盡量短。禁止用軟管連接。
4、4、5系統中由于液壓元件或管路損壞、或者系統失壓時各機構均能自動停止。
4、4、6液壓油不得使用混合油。液壓油的更換應按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液壓油的選擇見ZBJ39003-86《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液壓油選擇與更換》的規定。
4、4、7液壓系統油污染度及檢測方法應符合ZBJ39002-86《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液壓油固體顆粒污染等級》和ZBJ39001-86《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液壓油固體顆粒污染測量方法》的規定。
4、4、8起重機在實際作業中,液壓油箱內的油溫不得超過80℃。否則應采用降溫措施。
4、4、9在裝配前,各液壓元件必須進行臺架試驗,性能合格方可裝機。
液壓元件試驗按GB2132-2145-87《液壓元件出廠試驗》的規定進行,其性能參數應達到GB2146-77《液壓元件出廠試驗技術指標》的規定。
4、4、10液壓系統的過濾器,應保持良好的過濾性能。產品出廠試車后必須更換系統中全部液壓油。或者對液壓油進行一次120目的過濾。
濾清器的指示信號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