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6.1標志
每臺產品在明顯處裝設制造廠的標牌,內容如下:
a)額定起重量標志及載荷曲線;
b)制造廠廠名;
c)產品型號及名稱;
d)制造編號;
e)制造日期。
6.2包裝
6.2.1成品在解體運輸時,應在解體的零、部件的連接處打上清晰的鋼印標記和編號;電線接頭應密封。
6.2.2外露加工面應涂上防銹劑,防止銹蝕。
6.2.3隨機文件要放好防潮。
6.2.4大型零、部件和包裝箱必須墊平放置,以免變形。其重量及重心吊掛點應有標記。
6.2.5危險、易碎、防潮等包裝箱、件,應分別注明危險、易碎、放置方向等符號字樣。
6.3運輸
6.3.1運輸中對長大件和可自由移動的部件必須墊平綁扎牢固,防止運輸變形,移位碰撞。
6.3.2產品的包裝與運輸應符合JB2759和鐵路、公路、航運的有關運輸要求。
6.4貯存
6.4.1零、部件必須妥善保管,對露天存放的大型物件,必須墊平位置,以免變形。
6.4.2放置倉庫中保管的零、部件,應注意防潮和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