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獲悉,中國石油集團2017年工程機械與起重輸送設備集中采購工作(定商定價/定商)完成。
這次工程機械與起重輸送設備集中采購包括挖掘機(定商定價)、推土機(定商定價)、起重機(定商定價)和叉車(定商)四類物資。其中,挖掘機劃分4個標包,11家供應商參與投標,經專家評定,5家供應商在不同標包中標;推土機共劃分3個標包,7家供應商參與投標,經專家評定,3家供應商在不同標包中標;起重機共劃分3個標包,5家供應商參與投標,經專家評定,4家供應商在不同標包中標;叉車共劃分3個標包,5家供應商參與投標,柴油叉車和汽油叉車因有效投標人不足,繼續執行2015年集中采購結果;電瓶叉車標包經專家評定,3家供應商中標。
對于這次集中采購未覆蓋的一級物資,如20噸以下履帶式挖掘機、15噸以下輪胎挖掘機、輪式推土機、25噸以下汽車起重機、伸縮臂式輪胎式和履帶式桁架起重機,地區公司在采購過程中,應根據中國石油集團物采〔2010〕556號和〔2012〕147號文件規定,優先向資源庫內甲級供應商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