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成為“鬼話”
為何顯而易見的管網安全隱患,地方政府卻始終視而不見?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曾隨安監總局在多地暗查暗訪,發現最大的問題在于地方政府城鄉發展規劃與管道保護之間矛盾沖突嚴重,政府規劃未體現“安全第一”的原則。
在2014年6月底的暗訪中,記者看到湖北宜城市鄢城白廟農村社區一期工程建設正熱火朝天,施工現場一個黃色的警示牌異常醒目,上面提示:“石油管道受法律保護,管道中心線左右各15米嚴禁動土施工。”警示牌下方不足兩米,即鋪設有魏荊原油管道。
這個小區是當地一個正在建設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項目,馬路對面是已經建成的“民心佳園”,小區門口也矗立著輸油管道的指示牌,小區居民每天悠然而過。“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事故,救援難、搶險難、疏散難,很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解新民說。
甘肅隴西的類似情況更為普遍。石油化工是甘肅的主要工業產業之一,至2015年,僅中石油集團在甘肅境內鋪設的油氣輸送管道長度就將達1.2萬公里。但隴西縣的新區規劃與蘭成渝輸油管道建設規劃沖突異常嚴重。
隴西新區規劃中的搬遷村、保障性住房小區、醫院、藥廠等與蘭成渝管線安全距離不足,特別是渭濱家園保障性住房小區,樓有18層高,但與輸油管道最近的樓房間距不足8米,這些居民樓還建有地下車庫,與埋深僅兩米的輸油管線接觸更為“親密”,居民區變成了高后果區。
“這樣人口密集的居民區,5米的距離是不足以保證居民安全的。按照《輸油管道設計規范》(GB50253)的規定,與城鎮居民點或獨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離不宜小于15米。”中石油西南管道蘭州輸油氣分公司隴西輸油站副站長張樂源說。
蘭成渝輸油管道2002年投產,至今已經運行了12年,而這個小區是2010年才開始建設。渭濱家園施工方負責人告訴記者,這里是縣政府劃撥蓋的保障房,“跟規劃部門、城建部門協商過,才開始建”。
提及距離管道最近的建筑,該負責人說,原本的設計要更近些,大約5米左右,他們在施工時發現這一問題,便向規劃部門反映此事,隨后在縣城建局的批準下,又向后退了3米。此外,他還告訴記者,獲批的規劃中,還有三棟樓設計在管道的上方,但現在還不敢動工,“等著管道搬遷”。
事實上,輸油管道的建設與住宅設施的建設,均需經過當地規劃部門批準。“有些地方政府在城市規劃建設時,對油氣管道的安全風險認識、評估不夠,沒有執行《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以及后建服從先建的原則,致使油氣管道被占壓、與市政管網交叉和穿越現象嚴重,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孫廣宇說。
在河北的暗查中,也遇到類似情況。從華北油田古一聯合站至龍一聯合站原油管道段,2009年4月以來,1座棉棒廠長期占壓難以解決,業主以具備征地手續和規劃建設手續為由,拒絕拆遷,協調一直沒有結果,廠里的工人仍在油氣管道上方的廠房里忙著工作。
“政府部門必須保持規劃的嚴肅性,不能今天規劃建管道,明天又建樓房,不能讓規劃成為‘空話’。”孫廣宇說。
整改的“長征”
據統計,掩埋在地下的12萬公里管道,中央企業所屬管道占總里程的86.4%;地方政府所屬管道16454公里,占13.6%。在中央企業中,中石油所屬管道77168公里,占74.4%;中石化所屬管道22087公里,占21.3%;中海油所屬管道2420.18公里,占2.3%;其他中央企業所屬管道2019.91公里,占2%。此外,油氣管道遍布全國31個省(區、市)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數量較大地區依次是: 新疆、甘肅、陜西、浙江、河南、湖南、四川、湖北、廣東、江蘇。
“輸油管道隱患,必須通過政府和企業聯動,多部門協調來進行清理。”安監總局工作人員馮曉東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
安監總局對隱患梳理統計后發現,截至2014年5月31日,全國需要政企聯動協調解決的隱患共6992處。目前,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有關中央企業對企業可以自行解決的隱患,已安排專項資金正在整改關閉。但需要政企聯動協調解決的隱患仍進展緩慢,特別是在遼寧、河北、山東、新疆、河南、湖北、甘肅、江蘇等省(區)的隱患數量,占需要政企聯動協調解決隱患總量的83.0%,“占比大,問題比較突出”。
根據相關責任原則,排查發現油氣管道安全隱患的責任主體在企業,如果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油氣管道累積的安全隱患就容易帶來危害。
青島“11 22”事故發生前,隱患長期存在,但一直未被及時發現。濰坊輸油處2009年、2011年、2013年曾先后3次對東黃輸油管道外防腐層及局部管體進行檢測,均未能發現事故段管道嚴重腐蝕等重大隱患。東黃輸油管道外防腐層大修,從2011年起安排實施,但由于種種原因,一直拖到2013年10月也未對包括事故泄漏點所在的15公里管道進行維修。
“有的企業沒有統一的油氣管道管理部門,專業管理責任不明確,有的油氣管道公司從業人員的知識結構和專業素質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致使日常管理不嚴,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監總局暗訪組專家說。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之前建設的油氣管道,并不具備內檢測條件,后期又由于城市占壓等種種原因沒有及時改造,管道監測監控手段落后、設施不全;此外,國內還沒有普遍推行管道完整性管理體系,且沒有明確統一的管道內檢測要求,企業對管道檢測重視程度普遍不夠,如果不采取措施,就不能從根本上掌握油氣管道基本狀況。
即使查出隱患,但和政府部門銜接,也讓企業很頭疼。“2010年《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發布后,并沒有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相關原則規定和部分制度要求因缺乏實施細則難以落實,也出現了各地主管部門不明確、職責模糊等問題。”孫廣宇說。
按照《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工作。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管道保護工作。
解決問題需要協調多個部門。比如在湖北襄陽,要協調魏荊輸油管道、唐白河堤防整治工作及襄陽市襄新大道改擴建工程交叉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解新民和同事們要分別發函到襄陽市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安全保護聯席會議辦公室、襄陽市安監局、襄陽市發改委、襄陽市人民政府、石油管道局等多個部門,而這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
部分地市級、縣兩級政府根本沒有指定管道保護部門,但管道多穿越縣級和鄉鎮。如魏荊輸油管道穿越河南和湖北,每個地區管道安全主管部門不同,有的要求和發改委對接,有的要求和安監局對接,有的要求和新成立的安委會對接。“監管部門不一致,上下很難有效銜接。”解新民說,“盡管多次上門協調,但地方政府存在畏難情緒,也存有依賴企業補償來解決的傾向。”
此外,能源主管部門沒有執法權,一些拆遷等問題協商起來難度極大。即使是違法犯罪的打孔盜油行為,打擊起來也很難。在河北的暗訪中,距離雄縣人民政府辦公樓100米處,有人挖開管道,修建2條20多米地道打孔盜油,卻無人理睬。
“管道安全隱患嚴重,并且具有反復性、復雜性、需要的資金量大等特點,整改難度比較大。”馮曉東說。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的計劃,針對地下油氣管道的巨大隱患,爭取利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其中重大隱患原則上1年內整改完畢,“著力推動建立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實現標本兼治”。(來源:財經國家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