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盤狀鋼材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一、恪守《總則》中的有關規則。
二、依據卷盤狀鋼材的種類、標準和作業條件,按照安全、貨運質量方面的國家、職業及地方的有關規則,合理承認作業流程,正確配備作業人員、機械和東西。
三、作業機械、工屬具均處于良好的技能狀況。禁絕運用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機械。操作機械、運用工屬具要恪守相應的安全技能規程,制止超負荷作業。
四、運用撬棒時,撬口要吃牢,站位要恰當,防止撬棒滑出撬口或彈出傷人。
五、人在貨品上行走,應留意腳下空檔,防止踏空,頭、手、禁絕伸進卷鋼或盤元的夾檔之間。
六、墊放楞木時,要留意貨品的翻滾趨勢,手指不可握在楞木與貨品或楞木與承載面之間的部位。墊塞的楞木要契合Q/RGAA68規則。
七、作業區域內的雜物要即時收拾,障礙物要事先掃除,與作業無關人員或車輛禁絕在作業區域停留。
八、夜間作業場所的照明亮度要契合JT2021規則。
九、依據氣象(風、雨、霧、潮等)改變狀況,要及時做好防范工作或按有關規則中止作業。
十、遇到困難作業和特別標準的卷盤狀鋼材時,應制定相應的作業實施方案,有必要在確保安全的準則下進行裝卸作業。
十一、裝卸載應均衡,堅持船體平衡,大船裝卸作業中船體橫傾不得超越3º。
十二、艙內分段裝卸時,斷面處應規整、安定;低層作業,應邊裝卸邊塞楞木;無機械下艙裝卸,一般應逐層作業。
十三、小型貨船裝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裝載率不宜超越下表規則:
十四、貨船裝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貨艙內禁絕積水、積液。
十五、船只裝載后,貨品間或貨品與貨艙間有空隙,船方運用木撐或系緊索具固定;小型貨船還應及時蓋艙,蓋油布,以防浪水、雨水進艙。
十六、車輛裝載貨應不集重、不側重、不超長、不超寬;卸貨要留意被卸車輛承載受力狀況,防止車輛傾斜。
十七、裝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貨品的翻滾趨勢應與行車方向共同。貨品前后要墊塞可靠。遇到路面不平,或超長間隔運輸等狀況,還應運用系緊索具固定貨品。
十八、平車裝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只準1件高,貨品前后有必要運用楔形楞木塞牢;裝載散件、小件應設置八角斗并與平車緊固保險,或采用其他圍欄辦法。
十九、卸載吊運前,捆扎鋼絲繩、支撐木架等應逐批撤除,易翻滾的卷盤狀鋼材底部仍要墊塞可靠。
二十、散亂的盤元、卷鋼起吊前有必要加以收拾、吊運時不可有拖帶現象。
二十一、運用鋼絲繩、環鏈吊具應留意:
1、穿套鋼絲繩、環鏈應運用手拉鉤;
2、鋼絲繩與卷鋼內孔邊緣銳口處有必要運用襯墊物;
3、多件卷鋼或盤元起吊,應軸向平行,擺放規整,鋼絲繩或環鏈不可夾在兩件卷鋼之間;
4、起吊帶底座的立式卷鋼,兩根雙扣鋼絲繩有必要對稱地兜套井字型底座木方。
二十二、運用C型吊具,鉤體要貼緊卷鋼的端面,吊攀要過卷鋼縱長的二分之一。
二十三、吊貨鉤掛好后,應緩速搭緊;貨品要筆直吊起,起吊前,作業人員要查看工索具串、套及襯墊狀況,承認無疑方可正式吊運。
二十四、起吊要慢,吊運要穩,不悠蕩,不碰撞,防止急變速。
二十五、暫停作業時,禁絕將貨品懸吊空中;貨品著地打停,吊貨索應堅持受力狀況;持續吊運時,要再查看襯墊和吊索具套、掛狀況。
二十六、貨品下降離承載面約0.3m處,應作暫停,穩正后,再緩速著落;待作業人員墊塞保險,才可松馳吊貨索摘鉤。
二十七、上升吊索具速度要慢,吊索具未懸空禁絕加快,防止吊具勾帶它物。
二十八、貨品禁絕從車輛駕駛室、駁船艄棚和作業人員等上方吊運。
二十九、吊運卷盤狀鋼材時,禁絕在貨內夾帶木方等雜物。
三十、拖運前,要查看牽引車與平車的連接,要查看平車上貨品裝載的狀況,要觀察平車周圍人員狀況,承認安全保險后再鳴號拖行。拖運中,應隨時留意平車上裝載貨品的安穩狀況,發現貨品移動、偏側,應及時糾正。
三十一、拖行路線要合理。拖行途中,禁絕超速拖行。轉彎、上下坡、過道口、路口以及不平路面時應緩速慢行,要防止突然制動。
三十二、牽引車不可從吊運貨品下面竄行,不可停留在貨品吊運線路上。
三十三、平車應停放在起重機吊運規模。牽引車頂推平車移位,應先鳴號再低速慢行,并密切留意穩扶平車牽引拉桿的作業人員意向,發現異常狀況及時泊車。
三十四、卷揚機拖移平車到位,拖移的角度要合理,卷揚機鋼絲鉤頭要掛牢。開機前,要通知周圍人員讓開;開機時,要與穩扶平車牽引拉桿的人員密切配合;拖到位,鋼絲鉤頭要及時去除。
三十五、穩扶平車牽引拉桿,要先看清周圍環境和人員意向,操作時思想集中,禁絕用腳代手操作。
三十六、有下列狀況之一時,叉車不可下艙作業:
1、船只橫傾大于3º;
2、艙內沒有叉車回轉作業的地步或高度;
3、無法避開貨品吊運區域或其它風險區域;
4、艙板無承受載重叉車的能力;
5、作業層艙板沒有悉數蓋滿;
6、艙內指揮人員不明確。
三十七、不得叉翻、叉滾貨品;貨叉的刺進深度不小于被叉貨品縱長的三分之二。
三十八、起叉小捆盤元、鋼帶時,被叉物每件都應在貨叉內。
三十九、起叉貨品要保險,禁絕抽底起叉。
四十、起叉立式卷鋼時,要依據井字座木方向的間隔對稱調整兩貨叉的開度;起叉時要留意貨品在貨叉上的安穩狀況,防止貨品傾倒。
四十一、運用加長貨叉套,應依據載荷中心的外移狀況,相應降低叉車的起重量。
四十二、叉運時,要防止突然起動和中止;要防止左右貨叉受力不均;要防止叉車載荷升高行進和轉彎;重載下坡應倒行。要密切留意周圍人員、環境和貨品狀況,制止在吊運貨品下面叉貨;制止停留在貨品吊運線路上。
四十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不可在坡度大于3°的斜坡上積載,貨品的翻滾趨勢應與斜坡坡度方向筆直。
四十四、貨品積載高度不能使積載面受力超越額外負荷量。
四十五、易翻滾卷盤狀鋼材堆垛底層時,應邊堆邊墊塞楞木。直立卷鋼井字底座殘損不平,堆垛時要用木方在底部襯墊平坦安定。
四十六、應先拆后堆的貨品,禁絕拆反樁。
四十七、上下高垛運用的扶梯,禁絕靠置貨品翻滾趨勢的一側。
一、恪守《總則》中的有關規則。
二、依據卷盤狀鋼材的種類、標準和作業條件,按照安全、貨運質量方面的國家、職業及地方的有關規則,合理承認作業流程,正確配備作業人員、機械和東西。
三、作業機械、工屬具均處于良好的技能狀況。禁絕運用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機械。操作機械、運用工屬具要恪守相應的安全技能規程,制止超負荷作業。
四、運用撬棒時,撬口要吃牢,站位要恰當,防止撬棒滑出撬口或彈出傷人。
五、人在貨品上行走,應留意腳下空檔,防止踏空,頭、手、禁絕伸進卷鋼或盤元的夾檔之間。
六、墊放楞木時,要留意貨品的翻滾趨勢,手指不可握在楞木與貨品或楞木與承載面之間的部位。墊塞的楞木要契合Q/RGAA68規則。
七、作業區域內的雜物要即時收拾,障礙物要事先掃除,與作業無關人員或車輛禁絕在作業區域停留。
八、夜間作業場所的照明亮度要契合JT2021規則。
九、依據氣象(風、雨、霧、潮等)改變狀況,要及時做好防范工作或按有關規則中止作業。
十、遇到困難作業和特別標準的卷盤狀鋼材時,應制定相應的作業實施方案,有必要在確保安全的準則下進行裝卸作業。
十一、裝卸載應均衡,堅持船體平衡,大船裝卸作業中船體橫傾不得超越3º。
十二、艙內分段裝卸時,斷面處應規整、安定;低層作業,應邊裝卸邊塞楞木;無機械下艙裝卸,一般應逐層作業。
十三、小型貨船裝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裝載率不宜超越下表規則:
載重量(DW) 貨 名 | DW≤90t | 90t<DW≤250t |
裝 載 率 | 裝 載 率 | |
卷 鋼 | 80% | 90% |
盤 元 | 75% | 80% |
實際裝載量≤載重量(DW)×裝載率 |
十四、貨船裝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貨艙內禁絕積水、積液。
十五、船只裝載后,貨品間或貨品與貨艙間有空隙,船方運用木撐或系緊索具固定;小型貨船還應及時蓋艙,蓋油布,以防浪水、雨水進艙。
十六、車輛裝載貨應不集重、不側重、不超長、不超寬;卸貨要留意被卸車輛承載受力狀況,防止車輛傾斜。
十七、裝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貨品的翻滾趨勢應與行車方向共同。貨品前后要墊塞可靠。遇到路面不平,或超長間隔運輸等狀況,還應運用系緊索具固定貨品。
十八、平車裝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只準1件高,貨品前后有必要運用楔形楞木塞牢;裝載散件、小件應設置八角斗并與平車緊固保險,或采用其他圍欄辦法。
十九、卸載吊運前,捆扎鋼絲繩、支撐木架等應逐批撤除,易翻滾的卷盤狀鋼材底部仍要墊塞可靠。
二十、散亂的盤元、卷鋼起吊前有必要加以收拾、吊運時不可有拖帶現象。
二十一、運用鋼絲繩、環鏈吊具應留意:
1、穿套鋼絲繩、環鏈應運用手拉鉤;
2、鋼絲繩與卷鋼內孔邊緣銳口處有必要運用襯墊物;
3、多件卷鋼或盤元起吊,應軸向平行,擺放規整,鋼絲繩或環鏈不可夾在兩件卷鋼之間;
4、起吊帶底座的立式卷鋼,兩根雙扣鋼絲繩有必要對稱地兜套井字型底座木方。
二十二、運用C型吊具,鉤體要貼緊卷鋼的端面,吊攀要過卷鋼縱長的二分之一。
二十三、吊貨鉤掛好后,應緩速搭緊;貨品要筆直吊起,起吊前,作業人員要查看工索具串、套及襯墊狀況,承認無疑方可正式吊運。
二十四、起吊要慢,吊運要穩,不悠蕩,不碰撞,防止急變速。
二十五、暫停作業時,禁絕將貨品懸吊空中;貨品著地打停,吊貨索應堅持受力狀況;持續吊運時,要再查看襯墊和吊索具套、掛狀況。
二十六、貨品下降離承載面約0.3m處,應作暫停,穩正后,再緩速著落;待作業人員墊塞保險,才可松馳吊貨索摘鉤。
二十七、上升吊索具速度要慢,吊索具未懸空禁絕加快,防止吊具勾帶它物。
二十八、貨品禁絕從車輛駕駛室、駁船艄棚和作業人員等上方吊運。
二十九、吊運卷盤狀鋼材時,禁絕在貨內夾帶木方等雜物。
三十、拖運前,要查看牽引車與平車的連接,要查看平車上貨品裝載的狀況,要觀察平車周圍人員狀況,承認安全保險后再鳴號拖行。拖運中,應隨時留意平車上裝載貨品的安穩狀況,發現貨品移動、偏側,應及時糾正。
三十一、拖行路線要合理。拖行途中,禁絕超速拖行。轉彎、上下坡、過道口、路口以及不平路面時應緩速慢行,要防止突然制動。
三十二、牽引車不可從吊運貨品下面竄行,不可停留在貨品吊運線路上。
三十三、平車應停放在起重機吊運規模。牽引車頂推平車移位,應先鳴號再低速慢行,并密切留意穩扶平車牽引拉桿的作業人員意向,發現異常狀況及時泊車。
三十四、卷揚機拖移平車到位,拖移的角度要合理,卷揚機鋼絲鉤頭要掛牢。開機前,要通知周圍人員讓開;開機時,要與穩扶平車牽引拉桿的人員密切配合;拖到位,鋼絲鉤頭要及時去除。
三十五、穩扶平車牽引拉桿,要先看清周圍環境和人員意向,操作時思想集中,禁絕用腳代手操作。
三十六、有下列狀況之一時,叉車不可下艙作業:
1、船只橫傾大于3º;
2、艙內沒有叉車回轉作業的地步或高度;
3、無法避開貨品吊運區域或其它風險區域;
4、艙板無承受載重叉車的能力;
5、作業層艙板沒有悉數蓋滿;
6、艙內指揮人員不明確。
三十七、不得叉翻、叉滾貨品;貨叉的刺進深度不小于被叉貨品縱長的三分之二。
三十八、起叉小捆盤元、鋼帶時,被叉物每件都應在貨叉內。
三十九、起叉貨品要保險,禁絕抽底起叉。
四十、起叉立式卷鋼時,要依據井字座木方向的間隔對稱調整兩貨叉的開度;起叉時要留意貨品在貨叉上的安穩狀況,防止貨品傾倒。
四十一、運用加長貨叉套,應依據載荷中心的外移狀況,相應降低叉車的起重量。
四十二、叉運時,要防止突然起動和中止;要防止左右貨叉受力不均;要防止叉車載荷升高行進和轉彎;重載下坡應倒行。要密切留意周圍人員、環境和貨品狀況,制止在吊運貨品下面叉貨;制止停留在貨品吊運線路上。
四十三、易翻滾卷盤狀鋼材不可在坡度大于3°的斜坡上積載,貨品的翻滾趨勢應與斜坡坡度方向筆直。
四十四、貨品積載高度不能使積載面受力超越額外負荷量。
四十五、易翻滾卷盤狀鋼材堆垛底層時,應邊堆邊墊塞楞木。直立卷鋼井字底座殘損不平,堆垛時要用木方在底部襯墊平坦安定。
四十六、應先拆后堆的貨品,禁絕拆反樁。
四十七、上下高垛運用的扶梯,禁絕靠置貨品翻滾趨勢的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