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閘操作的基本要求
1.停電拉閘操作應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阻離隔關(刀閘)—電源側阻離隔關(刀閘)的次序依次進行,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次序進行。制止帶負荷拉合阻離隔關(刀閘)。
2.開端操作前,應先在模擬圖(或微機防誤設備、微機監(jiān)控設備)上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無誤后,再進行操作。操作前應先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方位,操作中應認真履行監(jiān)護復誦準則(單人操作時也應高聲唱票),宜全過程錄音。操作過程中應按操作票填寫的次序逐項操作。每操作完一步,應檢查無誤后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
3.監(jiān)護操作時,操作人在操作過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經監(jiān)護人同意的操作行為。
4.操作中產生疑問時,應立即中止操作并向發(fā)令人陳述。待發(fā)令人再行答應后,方可進行操作。禁絕私行更改操作票,禁絕隨意免除閉鎖設備。解鎖東西(鑰匙)應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制止私行運用解鎖東西(鑰匙)。若遇特殊情況,應經值勤調度員、值長或站長同意,方能運用解鎖東西(鑰匙)。單人操作、檢修人員在倒閘操作過程中制止解鎖。如需解鎖,應待增派運轉人員到現(xiàn)場后,履行同意手續(xù)后處理。解鎖東西(鑰匙)運用后應及時封存。
5.用絕緣棒拉合阻離隔關(刀閘)或經傳動組織拉合斷路器(開關)和阻離隔關(刀閘),均應戴絕緣手套。接地網電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應穿絕緣靴。雷電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制止在就地進行倒閘操作。
6.裝卸高壓熔斷器,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運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7.斷路器(開關)遮斷容量應滿意電網要求。如遮斷容量不行,應將操動組織(操作組織)用墻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開關)離隔,應進行遠方操作,重合閘設備應停用。
8.電氣設備停電后(包含事端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阻離隔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9.單人操作時不得進行登高或登桿操作。
10.電氣設備操作后的方位檢查應以設備實際方位為準,無法看到實際方位時,可經過設備機械方位指示、電氣指示、外表及各種遙測、遙信信號的變化,且至少應有兩個及以上指示已同時產生對應變化,才能承認該設備已操作到位。
11.在產生人身觸電事端時,為了搶救觸電人,能夠不經答應,即行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過后應立即陳述調度和上級部門。同一變電站的操作票應事先接連編號,計算機生成的操作票應在正式出票前接連編號。操作票按編號次序運用。作廢的操作票,應注明“作廢”字樣,未履行的應注明“未履行”字樣,已操作的應注明“已履行”字樣。操作票應保存一年。
1.停電拉閘操作應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阻離隔關(刀閘)—電源側阻離隔關(刀閘)的次序依次進行,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次序進行。制止帶負荷拉合阻離隔關(刀閘)。
2.開端操作前,應先在模擬圖(或微機防誤設備、微機監(jiān)控設備)上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無誤后,再進行操作。操作前應先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方位,操作中應認真履行監(jiān)護復誦準則(單人操作時也應高聲唱票),宜全過程錄音。操作過程中應按操作票填寫的次序逐項操作。每操作完一步,應檢查無誤后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
3.監(jiān)護操作時,操作人在操作過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經監(jiān)護人同意的操作行為。
4.操作中產生疑問時,應立即中止操作并向發(fā)令人陳述。待發(fā)令人再行答應后,方可進行操作。禁絕私行更改操作票,禁絕隨意免除閉鎖設備。解鎖東西(鑰匙)應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制止私行運用解鎖東西(鑰匙)。若遇特殊情況,應經值勤調度員、值長或站長同意,方能運用解鎖東西(鑰匙)。單人操作、檢修人員在倒閘操作過程中制止解鎖。如需解鎖,應待增派運轉人員到現(xiàn)場后,履行同意手續(xù)后處理。解鎖東西(鑰匙)運用后應及時封存。
5.用絕緣棒拉合阻離隔關(刀閘)或經傳動組織拉合斷路器(開關)和阻離隔關(刀閘),均應戴絕緣手套。接地網電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應穿絕緣靴。雷電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制止在就地進行倒閘操作。
6.裝卸高壓熔斷器,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運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7.斷路器(開關)遮斷容量應滿意電網要求。如遮斷容量不行,應將操動組織(操作組織)用墻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開關)離隔,應進行遠方操作,重合閘設備應停用。
8.電氣設備停電后(包含事端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阻離隔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9.單人操作時不得進行登高或登桿操作。
10.電氣設備操作后的方位檢查應以設備實際方位為準,無法看到實際方位時,可經過設備機械方位指示、電氣指示、外表及各種遙測、遙信信號的變化,且至少應有兩個及以上指示已同時產生對應變化,才能承認該設備已操作到位。
11.在產生人身觸電事端時,為了搶救觸電人,能夠不經答應,即行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過后應立即陳述調度和上級部門。同一變電站的操作票應事先接連編號,計算機生成的操作票應在正式出票前接連編號。操作票按編號次序運用。作廢的操作票,應注明“作廢”字樣,未履行的應注明“未履行”字樣,已操作的應注明“已履行”字樣。操作票應保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