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準入三個“一票否決”,土地供應實行彈性出讓,用地產出標準更新。記者從6月29日召開的無錫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無錫出臺優化市區工業用地出讓機制助推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將通過構建準入有底線、評審有標準、區域有特色的工業用地出讓綜合評審機制,推動產業用地提質增效。
無錫地處太湖保護區,可開發空間有限。無錫市政府2018年5月出臺有關意見,初步確立以“畝均稅收”為核心的用地準入門檻,實施先租后讓、短期租賃轉長期租賃的差別化供地模式和“雙合同”管理制度。該政策執行以來,有效保障了產業項目用地,推動了產業用地提質增效。
“以優質產業項目為牽引,從準入門檻、彈性出讓、產出標準、考核監管等方面進一步優化工業用地出讓機制,推動土地要素資源向發展好、用地效益高的項目集聚。”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出臺的工業土地出讓“優化版”將首次建立項目綜合評審體系,統籌考慮產業政策、投資規模、產出效益、環境影響、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科技創新、資源集約利用等幾個方面因素,由各區政府(管委會)對項目準入進行集體研究并評審賦分。同時對土地出讓實行三個“一票否決”,即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項目一票否決、環保不達標的項目一票否決、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評價D類落后整治項目一票否決。
無錫將建立土地出讓年期與評審結果相掛鉤的彈性出讓機制。對得分80分以上的工業項目,可以一次性出讓,其中投資總額3億元以上,可按照法定最高年期出讓。對得分70-80分的項目,以彈性年期出讓、分段出讓、先租后讓等方式供應土地。得分低于70分的項目不予供地。對工業土地達產考核不達標的,將按差額收取違約金;對到期考核不達標的,不予續期。(來源:新華日報馬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