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福建省全面推行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投標,依法應當招標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全面推行電子招投標。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要求,全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招標規則,規范招投標行為,強化招投標監管;嚴格按照公路水運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示范文本,編制電子招標文件,統一招標規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沿海港口局應主動對接當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督促完善電子交易平臺。對當地交易系統不能滿足要求的,招標監督單位應要求招標人到上一級或其他能滿足要求的招投標交易場所進行交易。
今后,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對未嚴格按要求實施電子招投標的項目,將嚴肅追究責任;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未嚴格執行有關招投標規定的,將進行全省通報,抄送紀檢監察、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對該項目所在設區市交通或沿海港口局年度績效考核得分進行相應扣分處理;對存在未嚴格按范本編制招標文件、私下聯系投標人售賣招標文件或圖紙、泄露投標人信息等行為,且情節嚴重的,將限制其進入交通建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