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株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田心高科園、荷塘工業集中區、淥口經濟開發區等10個工業園區,要啟動污水處理廠建設,2017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目標】堵死企業偷漏排空間
據了解,上述工業園區要求建設工業污水處理廠,并不是說園區內企業以前的外排水未經處理,根據環評要求,園區內企業需全部配有污水處理設施,企業自行處理達標后,才向外排放。工業園區建設污水處理廠,就是為園區水污染防治再上一道“緊箍咒”。盡管設施齊全,但也不能杜絕個別企業偶爾偷漏排,園區污水處理廠建成投用后,污水統一收集、統一治理,企業就沒有偷漏排的空間。
【懲治】逾期未完成 撤銷園區資格
據了解,2015年,國務院下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根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7年年底前,逾期未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