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荊州政府召開集中治理長江非法碼頭工作會議,至明年3月前,不合規的碼頭將一律拆除,同時將符合發展需要的碼頭進行搬遷,實現集中管理。
荊州現有長江非法碼頭(泊位)90余個,砂石碼頭約占90%,多為簡易小碼頭,自然岸坡,無碼頭設施,非法占用長江岸線約9公里,部分占用岸線為非港口岸線,嚴重影響長江港口岸線資源合理利用及發展。
此次整治采取嚴格關停、限期整改、完善手續、適度整合、回收補償等方式解決。
對碼頭選址符合港口規劃和岸線利用規劃,生產條件等滿足法律法規要求的,協助其辦理港口岸線使用和港口經營許可等手續,取得合法經營資格;不符合規劃,違規占用港口岸線,非法從事港口經營,嚴重影響生態環境,存在明顯安全隱患且無法整改達標的碼頭,予以強制拆除;對2004年《港口法》出臺前建設的歷史遺留無證碼頭,結合港口發展,歸并整合功能重復的小、散碼頭,將符合發展需要的碼頭搬遷至新建港口作業區,實現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