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12月8日,成都市人大召開了2015年立法計劃項目論證會。圍繞“律師規范與保障管理、社區教育管理、地下電力通信管道建設管理、軌道交通管理”等,共有四個立法項目被納入當天的論證范圍。
論證會上,成都市建委、成都市規劃局、成都市交委等多部門聯合呼吁,為成都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立法。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成都市建成的軌道交通里程已有61公里,到2020年,成都將累計建成9條軌道交通線路,運營里程達到350公里。
成都雖已于2010年發布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明確該市軌道交通運營相關工作,但未系統性地解決軌道交通建設中的資金籌措、規劃、建設、運營、綜合開發、設施保護、安全管理等體制機制問題。
成都市建委副主任李初元舉例,成都地鐵2號線東沿線站點之一的龍泉站,是該線路的終點站,本應該設有公交換乘、停車場等配套設施,但由于規劃上并沒有將這些統籌考慮到,目前已運行的龍泉站還不具備這些功能。“如果能從條例的層面,對地鐵的規劃定好規定,這些問題也許就能避免。”
出席論證會的人大代表建議,若要正式出臺成都市的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可先借鑒學習北京、上海、武漢、杭州等地的經驗,如上海市就明確規定,軌道交通專項規劃需包括網絡系統規劃、選線專項規劃以及系統配套設施規劃。
成都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四個立法項目最終能否進入成都市人大2015年的立法計劃,還需通過成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最終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