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阿勒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對塔克什肯口岸出口水泥做目錄外監督抽查時發現新疆某水泥企業生產的一批42.5普通硅酸鹽3天抗壓強度、折度不符合國家普通硅酸鹽水泥標準,對此,該局第一時間與該企業開展質量約談,并對不合格情況進行調查,同時在未查明之前暫停該企業水泥出口,督促企業對不合格產品盡快召回。
經調查,該局發現部分企業由于自身管理水平低,質量意識不乾對于原輔料安全項呢制,關鍵工序控制不嚴,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對原材料把關不嚴,缺少必要的檢測手段,采用品質低劣,偷工減料的原材料等等是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因此,該局溫馨提示廣大外貿生產企業,牢固樹立企業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升企業管理水平,提高出口產品質連自覺維護“中國制造”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