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企業知識產權糾紛頻發是正常的事情,中國企業在合法利用他人知識產權的同時,也要提升自主知識產權水平。”在國新辦昨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新聞發言人尹新天介紹了《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的有關情況。
《專利法實施細則》是與《專利法》配套的行政法規,于2009年12月30日經國務院審議通過,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
尹新天表示,“我國1984年制定了《專利法》,此后又經過3次修改。目前,我國的專利法律已和美國、日本等國家的專利制度達到了同等水平,專利審查能力和質量也處于世界第一方陣。但與較為完善的制度相比,民眾和企業的專利保護意識很難在短時間內達到發達國家水平,仍需逐步提高”。